据“平安绵阳”官微,嫌疑犯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制作“锦阁牡蛎肽”压片糖果类产品,并在产品中添加“他达那非”,在生产包装后组织人员以发展代理的传销模式进行销售。
事实是,这些在黑窝点生产的“锦阁牡蛎肽”产品,不仅售价高昂(每盒4粒168元),且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于食物中的药物“他达那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添加“他达那非”的食品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据悉,“他达那非”作为一种处方药,食用不当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掌握线索后,专案组民警辗转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南等多地,经过数月侦查,成功侦破该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全方位摧毁“产、宣、销”犯罪链条,抓获违法嫌疑犯26人,捣毁生产黑窝点4处、生产流水线处,扣押含有“他达那非”药物成分的牡蛎肽压片糖果14.9万余盒,案件涉案资金高达3.2亿元。
警方也提醒表示,广大群众遇到类似号称有神奇功能的可疑食品、保健品,可主动向执法机关举报,铲除这些有毒有害的食品,共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的最终结果,从消费者反映的最不满意商品类别来看,“保健品”连续两年居于首位。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严厉打击违法食品药品犯罪,但有毒有害保健品仍屡禁不止。不法分子还构建起辐射全国、渠道隐蔽、涵盖“生产-销售-钩连”全链条的犯罪网络。
据“平安绵阳”官微,该案嫌疑犯黄某等人在敛财过程中打造的“产、宣、销”链条非常完整。2021年7月25日,绵阳市公安局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一条重要线索:一群人在绵阳市仙海风景区一家商务酒店开展“家庭和谐、财富论坛”活动,其内容是推销“锦阁牡蛎肽”保健食品。正当这伙人大肆吹嘘该产品的神奇功效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过有关部门多次检验,这种压片糖果类的产品里竟然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他达那非”药物成分……
随后,绵阳市公安局根据线索迅速开展深入调查,一条涉及全国多地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在民警的调查过程中,一名1984年7月出生的黄姓男子进入警方视线月,黄某以父亲的名义在外省注册倍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倍某堂公司”),自任执行董事长。与此同时,黄某组织人员多次在四川、贵州等地以发展代理的传销模式,宣传推介其公司含有“他达那非”成分的“锦阁牡蛎肽”产品,声称这样的产品具有壮阳固肾、强肝解毒等养生奇效,以168元一盒的价格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购买。
经公安机关审讯,2019年1月以来,嫌疑犯黄某利用注册的倍某堂公司,伙同公司股东兼财务专员田某等人,在明知对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委托上家马某为其公司生产含“他达拉非”成分的“锦阁牡蛎肽”压片糖果。
马某随即又联系到青年男子韦某皓、韦某领兄弟在黑加工窝点,将“他达拉非”添加到牡蛎肽糖果产品中,按照每粒糖果1.7-2.5元不等的价格,以快递运输方式销售给自己。
值得一提是,马某还在印刷的包装盒上假用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资质,并冒用了某明星肖像,完成包装后再以每粒糖果3.5元的价格销售给黄某的倍某堂公司。
随后,黄某将该“有毒糖果”加价数倍再对外出售给消费者。黄某以其妻子注册的贸易公司名义,在微信上申请注册公众号,成立倍某堂网上商城,按照每盒(4粒压片糖果)168元的价格销售“锦阁牡蛎肽”产品,赚取暴利。
同时,为了扩大销售量,他们还制定了“微商”传销模式,发展4个层级的代理商,缴纳2980元为区代,缴纳19800元为市代,缴纳6万元为省代,缴纳30万元就能成为总代,不同级别代理商能够继续发展客户销售,并从中享受现金分红和产品打折,一张销售黑网快速在全国多地展开。
警方通报信息数据显示,黄某、马某、韦某皓等人相互勾结,通过形成的“产、宣、销”有毒有害食品的完整链条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
落网后的黄某等人,在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他们交代,“有毒糖果”产出后,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传销模式,网上网下开展非法活动,网下主要是通过租用各地的酒店会议场所组织推销会,针对的是容易上当受骗的中老年人员群体进行“洗脑”,不停宣传产品的“神奇功效”,引诱他们购买。
专案组负责人谷方喜介绍,“他达拉非”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原料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添加他达拉非的食品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黄某等人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生产、销售含“他达拉非”成分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也涉嫌触犯刑法。
目前,黄某、田某、马某、韦某领、韦某皓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