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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自己的文明(14):简牍中尘封的历史|图鉴

  1972 年 11 月,甘肃武威城郊柏树乡的农民在旱摊坡兴修水利时发现了一座古墓,经考证这是座东汉早期的墓葬,墓主人是位老年医者,这位悬壶济世一生的老中医真是位敬业的医者,在他的随葬品中人们发现了一批珍贵的医药简牍。这些医药简牍共计 92 枚,其中木简 78 枚,木牍 14 枚。简书内容丰富,抄录的都是当时的验方,保存完整和比较完整的医药方有 30 多个,涉及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针灸科等,处方中所列药物近百味。

  有些药方还详细记载了病名、病状、药物、剂量、制药方法、服药时间、用药方式、针灸穴位以及需要注意的几点等。这些简牍应是这位老中医多年行医的经验和有效方剂的真实记录。从简文的整个内容来看,这批“医药简”充足表现了中国传统医学“辨证施治”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具体运用到了临床上;在药物学方面,简文中所载药物较《神农本草经》有所发展,而且这些药物的性能在当时已被人们掌握。

  在古代纸张没有发明与普遍的使用之前,一片片竹简就是人们主要的文字书写载体。我们现在常说“名垂青史”,这里的“青”指的是竹简,因为古代以竹简记事,故称史籍为“青史”。

  根据现存出土的考古资料来看,简牍的使用年代大致始于战国,止于魏晋。两汉以前承载文字的材料,除了简牍之外,也会使用缣帛、龟甲、金石等。而到了西汉纸张也开始使用,东汉愈发普及。东晋桓玄于元兴二年(公元 403 年)称帝,颁令以纸代简“古无纸,故用简,非主敬也。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

  总体而言,战国至魏晋之间文字载体还是以竹木简牍为主。王观堂称“书契之用,自刻画始,金石也,甲胄也,竹木也,三者不知孰为先后,而以竹木之用为最广。”

  就简牍所承载的内容而言,大概分为两类。其一为典籍文献,是兼及《汉书·艺文志》所列之“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计六略,其语句以至篇章,则往往多与传世文献、典籍相合或相当。其二为文书类简牍文献,更包括当时地方官府的行政公文、簿籍、档案、西北边地所出的与屯戍、津关、驿传等相关正式或草稿写件。其中亦涵盖当时日常所习用的律令、书檄、信札、历谱、名刺、卜筮祭祷记录及事关丧葬的遣册(记录随葬品器物的简牍)等。

  简和牍有所区别,简牍的用途因材质和形态的特点而不一样。简牍中的“简”通常指较长的竹片或木片,可以串联成册,适合书写篇幅较长的文献和书籍。而“牍”则指较短的竹片或木片,常用于书写简短的文字,如书信、题跋等。正如《汉书·艺文志》中所述,“简之长者,可以书史;牍之短者,可以书启。”简而言之,简多用于长篇文献,牍多用于短篇文字。

  通过简牍,我们既能学习古人的智慧结晶,也能了解古人的行政与生活。此外,汉简当中也有一批书法珍品,成为与“汉碑”并峙的两座艺术高峰,如居延汉简、连云港尹湾汉简·神乌傅、敦煌马圈湾汉简、武威汉简等。

  战国时期承载文字的简牍,是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简牍。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先秦简牍,主要以上世纪 50 年代以来,在战国楚国故地的今湖南、河南、湖北省境内出土大量战国时代的竹简为主。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习惯把这类简册统称作“楚简”。

  郭店楚墓在江陵楚纪南城遗址之北 9 公里,现属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区四方乡郭店村。1993 年的 8 月 23 日和 10 月中旬,该墓两次被盗掘,后移至椁板。同年 10 月 18 日至 24 日,荆门市博物馆对其进行了抢救性的清理发掘,并出土了大批竹简。

  该墓所出竹简总计 804 枚,大部分完整,其中有字简 730 枚。因出土时编线腐朽和盗扰,竹简出土时已经散乱、残损(其中部分竹简被盗),基本无法完全恢复简册的原貌。整理者系根据竹简形制和简文内容、书体等基本特征,对其进行了分篇和缀合。竹简形制不一,从长度上看,可大致分为三类:一类长 32.5 厘米左右;一类长 26.5 至 30.6 厘米;另一类长 15 至 17.5 厘米。形状上,一种竹简两端平齐;另一种是两端修削成梯形。

  简内容主要可分为儒家和道家两类。道家著作含:《老子》甲、乙、丙及《太一生水》等四篇;儒家著作则有:《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语丛》一、二、三、四等共计十四篇。在科学发掘出土的古文字文献中,郭店楚简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批保存比较好的先秦典籍。

  《老子》全篇共 71 枚简,此篇名系整理者据简文内容拟加的。依形制和切口位置的不同,整理者分作甲、乙、丙三组。甲组计 39 枚,两端呈梯形,简长 32.3 厘米。乙组计 18 枚,两端平齐,简长 30.6 厘米。丙组有 14 枚,两端平齐,简长 26.5 厘米。郭店《老子》竹简现存 1750 字,不足今本《老子》的五分之二。

  《太一生水》包括 14 枚简,7 枚略有残损。两端平齐,长 26.5 厘米。编绳两道,间距 10.8 厘米。顶端起书。现存字数 305 个。其形制、书体均与《老子》丙组相同,二者原来可能合编一册。篇名系整理者据简文拟加,它能否脱离《老子》丙组而独立成篇,学界还存有争议。

  2008 年 7 月 15 日,清华大学从香港抢救入藏了一批战国竹简。据载 2006 年冬,已有学者在当地见到过此批简的少数样本。通过初步清理点数,清华这批简,包括整支与残片计有 2388 个编号,估计原有整简在 1700 支以上。后来又在竹简残片中又发现了有字简 100 余枚,由于竹简中完整的比例较大,原有整简约在 1700 支到 1800 支上下。该批简的形制多种多样,最长者有46厘米,即战国时的两尺,最小的有不及 10 厘米的。较长的简多为三道编,简上用以固定绳编的切口及一些编绳遗迹清楚可见。绝大多数简都有墨书文字,一般均书于竹黄面。字迹较精整,保存良好。少数简上还绘有图形,有的更有朱丝栏,颜色相当鲜明。整理者初步估计,清华简包含书籍 63 篇。

  简的内容很丰富,其性质主要是书籍,未曾发现遣策、历谱等,而且多数是经、史一类的书。据李学勤《初识清华简》介绍,简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尚书》,有些篇见今传本而有异文,有些篇则是前所未见的佚书,还有些是见于《逸周书》的。

  1994 年五月间,上海博物馆斥资从香港古玩市场购回一批写有先秦古籍的竹简,少数断简散落于外,多数则和泥水胶合在一起,最初呈棕色。包括完整和残断的在内,总计 1200 余枚,计三万余字。后于 1994 年秋冬之际,再次发现一批与前次有关联的竹简,后由某五位先生联合购回,捐赠与上海博物馆,此批竹简的特征和现状多与第一批相同,并可与之缀合,共计 497 枚,购回之前可能有部分散逸。

  传闻此批简出自湖北,可能与郭店简的出土地相去不远。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所给出的测定,该批竹简年代属战国晚期。

  从简文内容看,其中所载史事,颇多与楚国有关;简文字体也大多属常见的楚系文字。因此,整理者确认此批竹书,应当是楚国迁郢以前,其贵族墓中的随藏物品。竹简长度从 23.8 至 57.2 厘米不等,宽约 0.6 厘米,厚 0.1 至 0.14 厘米。编绳两道或三道,质地多为丝,切口置于简右侧。竹书共 3 万余字;内容很丰富,涉及哲学、文学、历史,政论等等方面。并以儒家文献为主,兼及道家、兵家、阴阳家等。

  上博简中最为有名的为《容成氏》篇。存完整及残简计 53 枚,合文、重文各三。竹简两端平齐。完整简长约 44.5 厘米左右,每简约容 42 至 45 字不等,编绳分作三道。书简留有天头和地尾,字体比较粗放。本篇第一简已亡佚,整理者将此篇分作七部分。是篇系迄今发表上古竹书中,篇幅较大的一篇,主要介绍自容成氏至周武王等上古历代帝王的事迹。

  1993 年 3 月,荆州地区博物馆在江陵县荆州镇郢北村王家台,发掘清理 16 座秦汉墓葬,其中出土了一批秦代竹简。

  据整理者介绍,出土时竹简大都沉积于棺内足端的棺底板上,被淤泥和木盒所压,且有小部分竹简散乱在稀泥中,大多已残断。下部的竹简保存较完整,大部分竹简尚残存编绳,分上、中、下三道将竹简连缀成册,清理时,编缀的绳索已腐,顺序多已散乱,但仍能看出他们分三层叠放,一扎一扎相对集中。出土的竹简经初步整理,数量约有 800 余支。

  整简的长度分为两种规格:其一,《日书》多为 22.6 至 22.9 厘米,约合秦尺之一尺;其二,《政事之常》为 34.5 厘米,约合秦尺 1.4 至 1.5 尺;《归藏》《效律》部分,因无一整简,尚无法确知其长度,但从其残存现状分析,可能会超出《政事之常》的长度。

  王家台秦简完整简容字 22 至 43 字。《日忌》多为 22 至 23 字,《建除》为 28 字左右,《稷辰》容字最多,为 40 至 43 字。残简《归藏》也有 28 字之多。

  竹简出土时呈黄褐色,简文皆为墨书秦隶,均书写于篾黄一面,字迹大部分可以释读,主要内容为《效律》《日书》和《归藏》。

  《归藏》约 394 枚。在简文总有的 76 个卦名中,有 23 个是重复的,且竹简有两种,一种宽而薄,另一种窄而厚。可见这是两个版本的《归藏》。重复的卦画和卦名,所见卦名大多与今本《易》之卦名相同,如人、旅、兑、师等。也有部分卦名与今本《易》不同。如“离”,简本作“丽”;“颐”,简本作“臣”等。简文有 70 组卦画,其中 16 组相同。它的出现,轰动了学术界,使《归藏》这部亡佚已久的上古易书重见天日。

  1975 年 12 月 1 日至 1976 年 1 月 9 日止,孝感地区第一期亦工亦农文物考古训练班和孝感地区文化局、云梦县文化局、县文化馆等以及湖北省博物馆的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城关西郊睡虎地发掘12座战国末年至秦代的墓葬。

  该墓出土此批竹简原藏棺内,经整理拼复,总计有 1155 枚(另残片 80 片),简长 23 厘米至 27.8 厘米、宽 0.3 厘米至 0.7 厘米。从简上残存的痕迹看,均是用上、中、下三道将其编联成册,内容有五类十种。简文为墨书秦隶,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等,为研究秦朝历史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2002 年 6 月期间,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的配合下,清理了龙山县里耶镇战国古城中的一号井。6 月 3 日在其内发现第一枚木简。井中出土了大批文物,主要是多达 38000 余枚的简牍。其形制多样,长度多数为 23 厘米,合秦时量制的一尺。宽数多不定,多在 1.4 厘米至 5 厘米之间。也有宽达 10 厘米的或长 46 厘米以上的异形简牍。简系单行书写,木牍则多为 2 至 7 行。木两道绳编或无绳编,多系书写后再编联。一般一简一事,构成完整公文。

  里耶秦简内容涉及行政设置、政治制度、司法文书、官吏任免、人口登记、田地开垦、租税 登记、仓储物资、官署档案及驿站邮传、道路里程、军备、算术、私人书信、记事、医疗药方等。简文中所提到的地名有洞庭郡、迁陵、临沅、酉阳、阳陵、弋阳等数十处,职官有司空、司马丞、守丞、令守等。

  20 世纪秦汉墓葬中随葬简牍的出土与整理,是晚于战国楚系简帛的。70 年代以后,秦汉简牍的出土数量及整理的质量,也才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其出土地域涉及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江西、江苏、山东、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四川、新疆和安徽等十六个省市自治区。

  马王堆汉墓简牍,1972—1973 年出土于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葬。马王堆 2 号墓的墓主是汉初长沙国丞相轪侯利苍,1 号墓墓主是利苍之妻,3 号墓墓主推测是利苍之子。1 号墓出土竹简 312 枚,木楬 49 枚。竹简长 27.6 厘米,宽 0.7 厘米左右,厚约 0.1 厘米,用两道编绳编联成册。简文墨书隶体,每简字数多少不一,最少者 2 字,最多者 25 字。内容为遣策。木楬大小不一,长约 7.1—12 厘米,宽约 3.7—5.7 厘米,厚约 0.2—0.4 厘米。木楬顶端均呈半圆形,用墨涂黑,穿有两孔,所书文字是对竹笥内存放物品的说明。3 号汉墓出土简牍可分为遣策、医书、木楬三部分。遣策包含 6 件木牍和 402 枚竹简。简长 27.5 厘米,宽 1 厘米。简文字数少则 1 字,多则 24 字。木牍大小不一,长度均在 23~28.5 厘米之间,宽度在 2.2~6 厘米之间。文牍少则 25 字,多则 92 字,其中一件木牍是轪侯家丞就随葬物品写给阴间官吏的放行文书,其余 5 件木牍是一组竹简上所记随葬物品的小结。医书简 200 枚,按形制及书写风格可分为甲、乙两卷。甲卷简长 23 厘米,宽度分 0.9 厘米和 0.6 厘米两种,以宽 0.6 厘米者居多。窄简字较小,最多者每简 27 字,宽简字较大,每简 20 字左右。木楬共 52 枚,形制与 1 号汉墓出土木楬相同,长 6.4—6.9 厘米,宽 4.3—6.5 厘米,楬上文字亦是对墓中随葬竹笥内存放物品的说明。

  1983 年底至 1984 年 1 月间,荆州地区博物馆在江陵县(今荆州市荆州区)张家山发掘清理了三座西汉前期墓葬,出土竹简近 2000 余枚。

  竹简内容为汉代典籍,有《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和遣策共八种,涉及汉代法律、军事、历法、医药、科技诸多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张家山汉墓竹简其中的《算数书》,是早于《九章算术》的古代数学佚籍。

  《算数书》计存 190 支竹简,简长 29.6 至 30.2 厘米、宽 0.6 至 0.7 厘米。有上、中、 下三道编绳。原书题《算数书》书于全书卷首一简。该篇共存 69 个章题。有的竹简末端记有“杨已雠”“王已雠”和“王”“杨”等字,王、杨应是校雠(校勘书籍)者的姓氏。

  1999 年 6 月至 9 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在沅陵县城关镇西虎溪山的县政府宿舍楼工地,发掘两座夫妻异穴合葬墓。虎溪山地处酉水与沅水的交汇处,海拔 140 米。

  墓中发现竹简计 1336 枚(段),现存简头 600 余枚。主要内容为黄簿、《美食方》和《日书》。

  黄簿整简和残简共计 241 枚(段),其中整简 120 枚。简长 14 厘米、宽 0.7 厘米、厚 0.1 厘米。两道绳编,简头两端平齐,隶书,字迹工整。出土于该墓头厢的北部。因散于淤泥和积水之中,残破较严重又称黄籍,是郡国向中央政府呈报本地户口、田亩、赋税、兵器等基本资料的统计簿籍。

  《美食方》残简约 300 余段,篇题系整理者所加。出土于北边厢,现已全部残断,无一完整,整理者据残简上下端编绳比照,整简约长 46 厘米、宽 0.8 厘米、厚 0.1 厘米。三道绳编,编绳距简首和简尾 1.6 厘米,编绳间距 21 至 22 厘米,每简约书 60 至 70 字。篇题系整理者所加,内容系记录做饭和肉肴的操作方法,简文书写工整。

  《日书》出土于北边厢,1095 枚(段),整简约 500 枚。简长 27 厘米、宽 0.8 厘米。张春龙文称:系两道编绳,简端平齐。简文书写或工整或行草写兼有。其中有《阎氏五胜》《阎氏五生》两个篇题。内容有行、徙、生子、娶妇、伐木、举事等。

  1972 年 4 月间,山东省博物馆、临沂文物组在临沂银雀山发掘两座西汉墓。

  两座墓中均有简册出土,其中一号墓出土竹简约 7500 枚,系于边箱北端随葬的漆木器和陶器的间隙中发现的,出土竹简长度分为两种:长简全长 27.5 厘米、宽 0.5 至 0.7 厘米、厚 0.1 至 0.2 厘米;短简全长约 18 厘米、宽 0.5 厘米。按汉初尺度折算,长简约为当时的一尺二寸简,短简为当时的八寸简。竹简大多已残断,有不少仅存一二字,出土顺序因编绳朽烂而错乱,据残存的编痕分析,长简大部分有三道编绳,少部分设二道编绳。短简皆为二道编绳。简文非一人所书,字体、行款不尽一致,有的规整,有的草率,大部分每简 30 余字,密书者在 40 字以上,疏者则只有 20 余字。一号墓出土竹简内容丰富,其中一部分是现在还有传本的古书,而大部分是今无传本的佚书。其中出土了竹简文献有《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管子》《晏子》《墨子》等。

  二号墓出土竹简计有 32 枚。每枚长 69 厘米左右、宽 1 厘米、厚 0.2 厘米,属当时的三尺简,设三道编绳。是在二号墓边箱南端底部出土的。简上的文字全部隶书,用毛笔蘸墨书写,字迹有的端正,也有的潦草,不是出于一个人的手笔。由于长期在泥水中浸泡,又受其它随葬器物的挤压,竹简已经散乱,表面呈深褐色,编缀竹简的绳索早已腐朽,在有的简上还能够正常的看到一点痕迹,但用墨书写的字迹,除了个别文字漫漶难辨外,绝大部分很清晰。每简容字多少不等,整简每枚容字多达 40 余字。二号墓出土竹简仅见《元光元年历谱》一种,是西汉实用日历,也是迄今所知的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古代历谱,其内容基本完整。

  海昏侯墓是汉废帝刘贺的墓葬,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观西村,是中国发现的面积最大、保存最好、内涵最丰富的汉代列侯等级墓葬。海昏侯墓出土了约 5000 枚竹简,从初步清理和保护情况看,内容有《悼亡赋》《论语》《易经》《礼记》《孝经》《医书》《六博棋谱》等文献。其中,考古人员在这些竹简中发现了失传已久的《论语·知道》篇,并初步断定属《论语》的《齐论》版本。主墓出土的竹简中发现了一篇《筑墓记》,有可能详细记录了南昌西汉大墓建造的过程,将为揭开墓主人信息和考古工作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1987 年 8 月,全国文物大普查期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队在河西走廊西部安西——敦煌公路甜水井道班东南山边,发现一个汉代遗址——汉代悬泉置遗址。1988 年,该馆又多次进行勘察保护,并采集到汉简 60 余枚。1990 年 10 月开始正式抢救性发掘,至 1992 年底,连续进行了三年田野工作。

  该遗址计出土简牍计 35000 余枚。其中有字者 23000 余枚。主要出土于西墙外和东门口的灰区堆积中,房屋遗址内较少。其材质初步鉴定有油松、红松、白杨、柽柳等,竹质很少,其材质的使用似与文书的性质、内容、级别有密切关系。简牍文书的字体有正规的隶书、草书和草马的草隶体。除此以外还有习字者所书的小篆和楷体字等。隶书多用于正规而严肃的文件;草书多用于书信及一般文书;草隶多用在所有簿籍账目等。各种书体并存。

  简牍文书按内容,分为 15 类近百种,如书类有:诏书和郡、县、乡、置等各级官府文件,包括从中央到地方、基层逐级定期和不定期、上报和下发的各类文书。品令类有:律、令、法、品、科等条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法规和邮置系统的各项制度规定等。司法爰书类有:司法案件的爰书、劾状和文件等。簿籍类有:各种名籍、邮置道里簿、廪食簿、日作簿等。还有邮书、邮书课、符、传、过所、奏、记、檄、致、信札等。另外有《日书》《历谱》《医方》《相马经》《急就章》《苍颉篇》等。

  居延汉简是居延烽燧遗址中出土的简牍。时代约自西汉武帝末年(公元前 1 世纪初)至东汉中叶(公元 2 世纪初)。居延汉简的发现第一次发现于 1930 年,由西北科学考察团发掘采集。第二次发现在 1972—1976 年,由甘肃居延考古队发掘采集。

  居延汉简从制作材料来看,系“简牍”中的“牍”类。以其本身形状书写名称区分,有牒、检、板、檄、椠、简、两行、觚、册、符、传、过所、削衣等类。有例行公文、官吏任免、人事变动、边塞动静、军纪处理、奉廪劳作、物资输调、物品出入、检核、折伤等。此外,还有邮信、名籍、牒书、爰书、勋状、存档公文底稿以及吏民之间的买卖和借贷契约等等。以其性质和用途区分,一是文书类,有书檄、封检、符券、刑讼:二是簿册类,有烽燧、戍役、疾病死亡、钱谷、名籍、资绩、器物、车马、酒食、计簿、杂簿;三是信札类;四是经籍类,有历谱、小学、六经诸子、律令、医方、术数;五是杂类,包括无年号者、有年号者。

  居延汉简反映出的内容很丰富,它不仅真实记录了居延地区的原始屯戍活动和兴衰历史,而且还保留了从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档案和文献资料,涉及到整个汉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法律、哲学、宗教和民族等多领域的真实的情况,具有极高的科学、历史与文物价值,对历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96 年 7 月至 12 月,长沙市文物工作队在该市中心“五一”广场东侧、走马楼街西南侧一带建筑施工工地发现一批古井,进行抢救性发掘。在仓窖古井中出土铜、铁、陶瓷、竹木等各类文物数千件、套及三国孙吴纪年简牍约十余万枚。

  出土简牍大部分呈灰褐色和黄褐色,该批吴简按形制可分为大木简、木简、木牍、封检、封泥匣、签牌及竹简等;其中竹、木简牍多编联成册。从简牍自身残存编联痕迹看,一般为上下两道编绳。部分简、牍需编联部分,多用锐器划出线条者,整理者以为是先编后写,书写时在编缀处留出空档。而牍多以木板为之,极少数用竹板做成。其长度多与竹简略同,宽窄则多不一致,厚度均超过竹简;签牌多为长方形,两面书写,上端刹角,中部留有三角形缺口,留作系绳之用;封检、封泥匣多做长方形,均发现于第三层堆积内。

  这批简牍主要是长沙郡与临湘侯国的地方文书档案,按内容可分为两种,一种包括符券、籍簿类。诸如:《嘉禾吏民田家莂》、司法文书、黄簿民籍、缴纳各种赋税与出入仓库(关邸阁)的簿籍等。另一种包括书檄类、信札和名刺、签牌等杂类等。总计两种五类。

  参与发掘者之一宋少华曾估计有简 17 万枚;而具体保管者汪力工女士最新统计有:封检 8 枚;签牌 68 枚;木牍 165 枚;小木简 60 枚、大木简 2548 枚;竹简 136729 枚;共计 14 万枚 5。2008 年,经宋少华:《长沙出土的简牍及其相关考察》一文最新统计: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剥离清洗完毕,经统计总数为十万余枚,其中有字简七万二千余枚,带字痕三万余枚,另有四万余枚无字。

  竹简中也记录了很多普通人的生活,如一封家书,一封给朋友的信,一份日记等等。《睡虎地西汉简牍》第一卷《质日》就是西汉一位基层小吏连续 14 年的日记。日记的作者“越人”任官佐十五年,未能升迁,他的日记成为研究西汉早期基层吏员的样本。

  这件竹简出自肩水金关,其内容是一封书信,应当是一封未被送出的家书。写下这封信的人远离自己的家乡,来到边塞为吏,和家中的兄弟一别便是数年。边塞苦寒,条件艰苦,信主不幸染病。信主这一病可能便是天人永隔,今生无缘再见,只能来世再弥补今朝所留下的遗憾,下辈子再做兄弟。

  元敞的裤子破了,于是给好友子惠写信借裤子。信主在木简上写道,他的裤子不小心破了一个洞,需要叫人去缝补。之前就想找机会向子惠开口,但当时有他人在场不好意思提出来。到如今实在没有很好的方法,想要借子惠的裤子穿一段时间,自己的裤子一旦补好就马上归还,希望子惠理解。

  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律十八种》共有201支简,每条律文的末尾都记有律名的全称或简称,包含:《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总计十八种。其中《田律》可以可以称为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其中不仅包含保护植木鸟兽的规定,也包含让水道不堵塞的措施。

  西汉初年,为防止百姓聚众饮酒闹事,扰乱社会的安定秩序,政府制定了“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的律法。但是类似于婚丧嫁娶这类正常的活动则是可以饮酒的。到西汉中后期,随着边塞的安定,在边塞屯戍的吏卒可以酿酒,也可以群饮。因此也发生了许多酒后斗殴的伤人事件。

  这份简牍之中记载了一人因腹中饥饿,凭借着月光到野外弱水河里寻找食物,期盼能找到胡芋充饥,但却因为人生路不熟而迷路了。该人后被戍卒发现并进行了盘问。

  简牍中记录了某年九月,贾让、谬欣、夏侯谭、原宪几人在甲渠候官饮酒。酒到正酣时,原宪与贾侯谭发生了争执,最后拔出佩剑并在院中打了起来。原宪一剑刺进夏侯谭的胸口,夏侯谭应声倒在了血泊中,没了气息。原宪发现了自己杀了人,夺门而出,跳上马背,疾驰而去。

  [1]张冬冬.20世纪以来出土简牍(含帛书)年代学暨简牍书署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