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全国肥料双交会将于2017年10月27日在四川成都盛大召开,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再次携手全国肥料双交会。在农业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部监管局等有关司局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积极推动下,在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绿色生资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要目标,实现了较快发展,为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新动能,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提供了新思路。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规格要求以及《绿色生资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可优先用于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并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安全、优质、环保生产投入品的统称。
绿色生资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以标识和证明该生产资料安全、有效、环保,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
绿色生资证明商标注册范围:《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性国际分类》的4大类别的产品(第1,5,16,31),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
3、组织和引导生产资料的生产、流通与应用,协调绿色食品事业,提高为绿色食品事业服务的能力。
1、在农业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部监管局等有关司局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积极推动下,在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绿色生资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要目标,实现了较快发展,为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新动能,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提供了新思路。截至2016年底,获证绿色生资企业121家,获证产品266个。
2、近年来,中心和协会出台多项创新举措,推动绿色生资快速健康发展。2015年,中心印发了《关于推动绿色生资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积极组织绿色生资的产品研究开发与成果应用转化;中心和协会大力推动绿色生资的示范应用,于2017年首次将绿色生资试验示范内容列入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要求;协会推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一批带有绿色标签的种植示范基地、畜禽及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将应运而生;协会连续亮相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畜牧业博览会、全国肥料双交会、中国植保双交会、中原肥料双交会等专业展会,累计为40多家绿色生资公司可以提供免费展位,绿色生资备受经销商和消费的人的欢迎。
3、省级农业主管部门通过减免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费、组织企业参加行业展会、开展绿色生资产销对接、实施有机肥农业补贴办法等工作措施,不断加大绿色生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绿色生资与市场的接轨,为绿色生资与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农业大户搭建了有效的对接平台。
绿色生资实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使用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使用期内,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每年对用标企业实施年检,组织绿色生资产品质量定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产品做抽检,两项考核均合格者,继续许可使用绿色生资标志;有一项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取消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
加强对用标企业的监管检查,配合工商和技术监督等部门清理、整顿和规范绿色生资市场,打击假冒绿色生资,纠正企业不规范用标行为,维护绿色生资生产经营者和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
定期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和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网站公告新许可的和被取消的绿色生资产品。
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和绿色生资企业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与普通农业生产资料相比,绿色生资最显著的特点是安全、有效、环保,其优越性体现在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每个方面。绿色生资的生产和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作业规程及生资使用准则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体系。绿色生资的证后监督管理体系以年检、抽检和退出公告等制约机制为手段,进一步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安全。
绿色生资是符合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投入品。绿色生资的开发应用对于绿色食品持续健康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目前,绿色生资已成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公司的重要选择,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同时也被大范围的应用于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肥料产品,包括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以及农业部登记管理的、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其他肥料。
农药产品,包括低毒的生物农药、矿物源农药及部分低毒、低残留有机合成农药等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的农药产品。
饲料级饲料添加剂产品,包括供各种动物食用的单一饲料(包括牧草)、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等。
兽药产品,包括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和中药制剂;高效、低毒和低环境污染的消毒剂;无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无停药期规定的兽药产品。
食品添加剂产品,符合GB/2760、GB/14880规定的品种及应用限制范围,符合《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
1、绿色生资的“三位一体”,即标志图形、“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文字、编号。
3、获证企业及产品名录查询平台:可在“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网站---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生资公告”栏目中查询。
境外企业申请人可委托设在境内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直接向协会提出申请,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境外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